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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办事程序

    受理条件:
    一、报名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年龄18-45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学(专)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

    办理程序:
    一、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或下岗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转业)证明)及一寸免冠彩照二张。
    二、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名,须填写《再就业培训报名登记表》和《创业培训(SYB)报名表》。
    三、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及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填写《创业培训花名册》连同报名材料一同上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四、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全区所有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及时报送天津市创业培训中心。
    五、天津市创业培训中心根据报名人员数量和工作实际,统筹全市组织开班培训。
    六、培训期限八个工作日左右。

    办理时限: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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