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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介所代理人事关系的公益公司、公益组织、协管员等从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业务流程 |
公益性组织从业人员及协管员因各种原因欲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按以下步骤办理:
1、申请退休人员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户口本复印件三张(将身份证号升到18位,复印件用A4纸)、两张一寸照片(申请因病退休者还需准备诊断证明和全部病历材料)。因病申请提前退休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时间段,其他原因退休提前3个月向其从业的单位(公益性公司从业人员向其所在公司;公益性组织、协管员向其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所在组织在接到退休申请后,应填写《申请退休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一式三份,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申请材料和《呈报表》报区劳动保障局劳力科。
2、区劳动保障局劳力科在接到《呈报表》后,签注接件日期,将一份《呈报表》留存,一份公益性组织留存,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及一份《呈报表》交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3、每月25日,劳力科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本月到龄人员审批状况,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填写《办理退休通知单》,每月30日前通知申请退休人员的所在单位。
4、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益性组织应将申请人在公司缴费情况如实填写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报劳力科,并在次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大港分中心及时报送减少报表。
5、劳力科书面通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当月将公益性组织已报减少人员转入个人缴费户中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手续办结后,区劳动保障中心通知劳力科,由劳力科通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通知个人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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